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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00259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南瑞泽海南瑞泽(SZ:002596)2025-09-08 10:0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47,580,51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7]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3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5] 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关注,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关注[37]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外)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47] - 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47]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8] 其他 -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公司工商信息登记机关变更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