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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锦龙股份锦龙股份(SZ:000712)2025-09-08 09:30

借款与股权 - 公司向东莞信托的138,755.5万元借款展期两年,原质押的中山证券33.88%股权相应展期[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3][4][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680.33万股,每股面值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9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就董高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14][15] 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19]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会议费用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0][2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1] 董事相关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3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3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名,且需有会计专业人士[3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42]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5]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告[45] 债权人权利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6]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47]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