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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应控股(08525) - 有关融资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及继续暂停买卖
百应控股百应控股(HK:08525)2025-09-08 09:06

交易信息 - 2025年9月8日公司与木兰订立售后回租交易,购买租回资产代价3000万元(约3291.81万港元)[3][5][10][23] - 融资租赁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4][21] - 买方7个营业日内向木兰支付代价,由内部资源及银行借款拨付[7] 租赁条款 - 租回资产租期自2025年9月11日起36个月[8] - 三年租期租赁款项共3309.5208万元(约3631.4379万港元)[9][25] - 租赁款项自2025年12月11日起分12期每季度支付,每期275.7934万元(约302.6198万港元)[11] - 售后回租交易实际年利率为6.17%[11] - 木兰支付150万元(约164.5905万港元)抵押保证金[12] - 木兰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日利率0.05%[12] - 木兰履行责任后付100元(约110港元)可购回租回资产[12] 业绩相关 - 融资租赁合同三年预计赚取约309.5308万元(约339.6389万港元)总收入[15] 其他信息 - 股份自2025年6月9日起暂停买卖,直至符合规则获批恢复[22]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0.01港元[25] - 公司2017年6月5日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8日[26] - 执行董事为周士渊、黄大柯、林珍燕[26] - 非执行董事为柯金鐤[26]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尧、谢绵陛、涂连东[26] - 人民币按1:1.09727汇率换算港元[27] - 公告遵照GEM上市规则刊载[28] - 公告将在联交所网站保存至少7日并在公司网站刊登[29] 主体业务 - 买方主要在中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15] - 木兰主要从事建筑工程、供电及鲜肉零售,由仙游县财政局全资拥有[20] - 集团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和包装及纸制品贸易[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