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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森林包装森林包装(SH:605500)2025-09-08 08: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2] - 董事会成员增至8名,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2] 财务资助与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等[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事项请求诉讼[8][9] 章程修订内容 - 删除原章程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的规定[9]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包括行使权利义务等[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不同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相关召集程序[12][13][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3]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27][2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37] - 公司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8]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3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