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科工(02543) - 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并提建议,方案需审批[7][8] - 公开职权范围,董事会披露薪酬相关事项[10] - 工作组做决策准备,董高人员述职评价,委员会绩效评价[12]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4] - 多种表决方式,可邀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14] - 讨论委员议题时回避,记录保存十年,结果报董事会[14][15][1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生效,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