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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科工(025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行科工大行科工(HK:02543)2025-09-07 22:15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年度股东大会[1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会议流程 - 会议通知及材料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同意可豁免[15] - 表决方式多样,票数相等时召集人多投一票[16] - 有书面会议记录,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7] 委员职责与义务 - 委员对议案形成结论并书面报董事会[18] - 委员及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可经讨论不回避[20]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H股事项自上市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