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大行科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4] - 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社区艺展四路8号艺展商务大厦801[5] - 由深圳市美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3] - 经营范围包括销售五金制品、自行车等产品及相关研发、进出口业务等[10] 股本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H股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6.89万元[5]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不行使超额配售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8.89万元,普通股3128.89万股,其中H股792万股,占比约25%,非上市股份2336.89万股,占比约75%[5][6]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6.89万元,普通股3246.89万股,其中H股910万股,占比28%,非上市股份2336.89万股,占比约72%[5][6] - 由3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总股本2250万股,韩德玮认购2103.2165万股,持股比例93.4763%;深圳美大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认购107.5164万股,持股比例4.7785%;深圳大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认购39.2671万股,持股比例1.7452%[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5][8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占比超1/3,至少1名有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至少1名常居香港[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7]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7][14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149][1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5]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56]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76][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 - 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规定相抵触,不同版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公司登记机关最近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94]
大行科工(02543)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