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需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需股东会审议[1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应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5]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6] - 会议记录需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5年[28]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37] - 恶意收购情形下相关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3/4以上决议通过[3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或3/4以上通过[3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含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4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6] 董事提名与投票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的股东提名,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35]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候选人简历,候选人应会前书面承诺[35]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与应当选董事人数的乘积[36] - 执行累积投票制时,投票股东须在选票注明选举的所有董事并标注投票权数,超合法拥有权数则选票无效[36] 决议执行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要求审计委员会办理的直接由其组织实施[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4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原规则同时废止[48]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8] - 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9]
利欧股份(0021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