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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米房集团(08300) - 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JIN MI FA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今米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 - 公司注册办事处设于Vistra (Cayman) Limited或董事会指定的开曼群岛其他地点[2] - 公司法定股本为2亿港元,拆分为20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6][23] 组织章程 - 第三次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2025年9月5日通过特别决议案有条件采纳[1][6][10] - 公司成立宗旨无限制,可经营投资、控股、地产等多项业务[2][3] 股东相关 - 股东责任以所持股份未缴款项为限[5] - 修改已发行类别股份权利需获该类别已发行股份面值不少于四分之三的股份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特别决议案批准[24] - 公司可向认购股份人士支付佣金,每次不超股份发行价的10%[30] 股份管理 - 公司有权赎回、购入股份,增设或削减股本及发行股本部分[6] - 公司可暂停办理股份登记,每年合计不超30日,股东决议可延长但不超60日[34] - 未付催缴或分期股款应付款项按不超每年15%的利率付利息[40] 股东大会 - 公司每年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于有关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2] - 特别决议案需有权投票的股东(不包括库存股所附投票权)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18] - 股东大会上向董事授权发售、配发等未发行股份不超现有已发行股本面值20%[68] 董事会 - 董事会可决定股份在股东总册和分册之间转移[32] - 董事会可接受无偿放弃的已缴足股份[28] - 董事会可罢免任期未届满董事[85] 董事相关 - 董事可委任替任董事和受委代表[85][88] - 董事有权收取服务酬金,可报销合理开支[88][91] - 董事在特定情况须离职,每届股东大会部分董事须轮席退任[91][92] 股息分配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总额不得高于董事会建议[120] - 董事会可派中期股息,按半年或其他间隔支付股息或宣派特别股息[120][123] - 董事会可议决以配发入账列为缴足的股份支付全部或部分股息[123] 财务与报表 - 董事会须编制周年报表、账册、损益账、资产负债表等文件并呈报[139][141][145] - 核数师须每年审核公司账目并编制报告[147] - 公司须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委任核数师[147] 清盘与变更 - 公司自愿清盘决议案须以特别决议案通过[156] - 公司可随时以特别决议案更改或修订大纲及细则[162] - 经特别决议案批准,公司可进行合并、综合、境外注册等[16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