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决议 - 2025年9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属内幕信息[9]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报备要求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6][17] - 证券发行等重大事项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20] - 投资者收购等活动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公司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汇总提交[18]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含姓名等信息,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关键点[19][20][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至少保存10年[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公司通过协议告知义务和责任[23] - 公司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保管,股价异动及时澄清[25]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造成损失将被处罚追责[23][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7]
田野股份(8320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