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注册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6690447B[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0,471.047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原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2] - 原全部资本分等额股份,现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3] - 原经营宗旨是经营药品配送,现以服务健康为己任构建医药健康服务生态[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时,公司可依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12]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3] 担保与决议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下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8][3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3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担责[28][29]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在收到董事辞任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需具备多项任职条件[31][34]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每年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36]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3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1]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4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41]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将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51][52]
瑞康医药(00258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