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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60318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弘元绿能弘元绿能(SH:603185)2025-09-05 12:18

业绩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67,902.2202万元人民币[3] - 2024年营业收入为7,302,364,016.61元,2023年为11,858,876,218.53元,2022年为21,909,436,577.75元[5]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96,887,140.75元,2023年为740,569,741.23元,2022年为3,032,917,036.68元[5]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84,162,700.05元,2023年末为12,021,113,997.60元,2022年末为12,535,430,990.37元[5]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57%,2023年为6.03%,2022年为32.61%[5] 激励计划 - 授予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542.27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9] - 首次授予433.82万股,占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4%[9] - 预留授予不超过108.45万股,占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61元[16] - 预估授予日为2025年9月,每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12元[88][89] 激励计划 -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未能完成则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21]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22][23]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5]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55] 激励计划 - 解除限售条件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6][27]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扭亏为盈[3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6]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授予,2026 - 2028年有相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要求[38] 激励计划 - 考核与调整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考核系数分别为100%、80%、60%、0[39] - 公司层面达到考核要求时,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各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系数[3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有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42][43][45] - 派息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 = P₀ − V,且P须大于1[50] 激励计划 - 费用与资金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82万股,需摊销总费用为5205.84万元[90] - 2025 - 2028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1084.67万元、2716.31万元、1051.15万元、353.71万元[90]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63]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8] 激励计划 - 其他规定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等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相关违规情形[30][32] - 解除限售条件与授予条件类似,且公司有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3][34][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变更计划,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形除外)[6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62] - 公司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2]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2]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安排,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权益需返还[74] - 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69] - 激励对象因不同原因离职或身故,有不同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76][77][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