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审议 - 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 - 五种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股东会表决 - 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15]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5]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5] 会议报告与计票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0] 决议与记录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批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43]
弘元绿能(6031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