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6031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3][11] 选聘评价要素及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10]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更换及选聘时间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 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随意变更[20] 续聘与改聘规则 - 评价肯定提议续聘,否定提议改聘[13] 信息披露要求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9]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及履职和监督报告[19]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严重董事会处罚责任人,损失由责任人赔偿[19] 不再聘用情形 - 六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9] 文件保存与制度相关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