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需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标准[5] - 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需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项标准[6] - 财务资助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8]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需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8] - 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需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9] - 财产清查损失报董事会审批需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 - 5%(含)[9] - 财产清查损失报股东会审批需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超5%以上[9] 借贷与担保规定 - 公司有权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范围内贷款[1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7]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8]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14]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5] - 董事会成员中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8]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8]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原董事继续履职[19]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20] 独立董事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2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5]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在改选就任前仍需履职,董事会60日内召开股东会补选[26]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9]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10年[30]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3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七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2] - 董事会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且过半数的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33] 其他规定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5]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等的10%以下等情况,由总经理决策[38] - 财产清查中财产损失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0.5%的,由总经理决策[40]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42]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公司董事等进行相关培训,督促其遵守规定[42]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5]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6] - 战略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建议经董事会决议后交股东会审议[45] - 审计委员会由3 - 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有会计专业人士[45] - 提名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6] -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8] - 公司应为董事会提供办公条件和业务活动经费[48] - 规则与相关法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9] - 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修改权归股东会[49]
华鲁恒升(600426) - 华鲁恒升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