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 - 华鲁恒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至5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审计相关职责 - 审计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8] 制度实施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