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 - 华鲁恒升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全文)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权利 - 公司持股超50%或有重大表决权能实际支配的为控股子公司[2]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享有投资收益等权利[4] 控股子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决定经营方针等职权[5] - 董事会审定经营和投资方案等[6]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8] 经营管理 - 每年编写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报公司同意备案[12] - 主要产品服从公司整体市场布局,政策等统一管理[12] - 对外和重大对内投资项目公司统一管理,零星项目按审批计划执行[13] 财务与审计 - 每月报送生产运营情况分析和财务报表备案[13] - 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制定制度报备案[15] - 不得提供对外担保[25] - 公司审计部对其审计并出具报告[20][31] 人事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22] - 用工规模等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22] 重大事项报告 - 投资单项或累计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需报告[25] - 单笔合同签订金额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的重大合同需报告[25] - 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17] - 贷款先论证,报告经批准并履行程序后实施[24] - 参照公司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5] 办法说明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