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 - 华鲁恒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全文)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每人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6] - 董高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0] 减持规定 - 董高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上交所报告备案并公告[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高应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12] - 董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4] - 董高买卖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9] - 董高违规买卖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受处罚处分或被追究赔偿[14] - 董高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达规定需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4] 办法相关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废止[16]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