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晶晨股份(688099)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SH:688099)2025-09-05 11:17

董事会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至少10日发书面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董事会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9]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不得相互委托[21]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可现场或非现场召开会议[22] - 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表决[24]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5] 档案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董事会秘书规定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0][32]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34]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3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3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职权授予与分工 - 董事会将部分职权有限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15]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多项职权[15] - 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工作[15]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6] - 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