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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股份(688099) - 晶晨股份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SH:688099)2025-09-05 11:1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1,120,000股[8]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421,101,26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21,101,263股[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形成《公司章程(草案)》等文件,部分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3][6][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要求[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转让股份有规定[11] - 特定股东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收益归公司[11] - 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义务包括遵守法规章程等[12][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同情况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6][17] - 不同主体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提前21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书面通知股东[18]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资料[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不同[21][36]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24][25] - 董事辞职生效及补选规定[27]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8]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要求,每年需自查独立性[29][31]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31] - 独立董事有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职权,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32][33] - 董事会会议出席和决议通过条件[33]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提名委员会拟定人员选择标准[3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等规定[36] - 公司满足资金需求时积极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有审议和实施要求[37] 其他 - 公司指定A股和H股信息披露媒体,可电子方式向H股股东通讯[37][38]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