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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能源(06885) - 章程
金马能源金马能源(HK:06885)2025-09-05 10: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3日注册登记[4] - 公司性质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燃气经营、发电等许可项目和炼焦、热力生产等一般项目[15] 股本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四名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000万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9] - 2017年公司发行135,421,000股普通股(行使超额配售后),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21] - 2021年公司4亿股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港交所上市,股份转化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5,421,000股,均为境外上市股份[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5,421,000元[22] 股东与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6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7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7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年会须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8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9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有2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103]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9年[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4日通知[113]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13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139] - 监事会决议需由2/3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1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公布两次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布中期报告,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公布年度报告[16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166]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合并或分立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章程规定程序通过并办理审批手续[17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4] - 修改公司章程需董事会拟定方案并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9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