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9592550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649592550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江苏长青集团等持股情况及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3080万股[1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总数7392万股及股东持股比例[16]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注销或转让规定[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规定[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请求权利[29][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的诉讼权利[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等事项的规定[40][41] - 股东会召开时间、提案、通知等相关规定[44][52] -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及特别决议范围[61][6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资格、任期及提名推荐规定[72][73][66] - 董事会组成、会议召开及决议相关规定[79][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108]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111][113] 其他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117]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规定[121]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及解散相关规定[124][12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