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9] - 临时会议至少提前两日通知,可电话等方式[9] 董事出席规定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撤换[14]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披露[14]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5]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15] 决议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9] - 临时会议保障表达意见可用通讯方式决议[19]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提案相关规定 - 未获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条件[2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等内容,相关人员签名[2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6] 其他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情况异常召集审议并采取措施[28] - 公司为董事会运作和履职提供经费[30] - 秘书编制年度经费方案,董事长批准后纳入预算计管理费用[3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