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表决权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决议通过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表决结果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2]
长青股份(0023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