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友车科技友车科技(SH:688479)2025-09-05 0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参会[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特殊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回购决议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6] 公告要求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