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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车科技(688479)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友车科技友车科技(SH:688479)2025-09-05 09:46

资金发行与协议 - 公司需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超募资金发行,适用原有制度规则[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提前终止需1个月内签新协议[6][9]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6]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7] 资金使用程序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用途变更规定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相关程序和披露信息[2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及时公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