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未发,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8]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会议组织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4] - 董事、高管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特定情形可拒绝回答[18][19][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18][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做报告[1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表决[22]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不足由董事填补[23]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3][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应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特殊原因中止或无法决议时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及报告[25]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25]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25] - 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相关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华丽家族(600503)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