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注册,4月22日在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11.5693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5011.569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东相关 - 公司设立时,郭恒华持股820万股,持股比例82%;郭恒平持股100万股,持股比例10%;张学礼持股80万股,持股比例8%[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4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7]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1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4] 公司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3 - 5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140]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3] 财务与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8] 其他相关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34]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34]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79][181][182] -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9][182]
华恒生物(68863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