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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6886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华恒生物华恒生物(SH:688639)2025-09-04 13:16

信息披露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6] - “及时”信息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 披露时间规定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14] 需披露事项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19]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遵循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22] 责任主体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6] - 证券投资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30][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收集、对外公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行动[31][37]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2] 保密要求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4]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35] 其他事项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建立档案和工作流程[37]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有明确的报告、通报范围、方式和流程[37] - 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和初步审核[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