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8362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