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太照明(8733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恒太照明恒太照明(BJ:873339)2025-09-04 11:3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1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3000万,或超总资产30%[1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同意[13]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决议后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 其他规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审议,不得违规[19] - 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提供网络投票,披露中小股东表决[19] - 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执行情况[20]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说明合规透明情况[20] - 董事会未作预案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21] - 公司有权扣减违规股东现金红利偿债[19] - 制度依规定执行,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通过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