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6] - 首次授予9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0%,占拟授予总额80%[6] - 预留部分2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5%,占拟授予总额20%[6] 授予价格与对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元/股[7]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6人[7] 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为40%、30%、30%[8] - 若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分三期归属,比例为40%、30%、30%[8] - 若2026年授予预留部分,分两期归属,比例为50%、50%[8] 授予时间要求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授予权益,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授出[9]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3亿元,归属比例40%[4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7亿元,归属比例30%[4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 - 2027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12亿元,归属比例30%[48] - 若预留部分2025年度授予,业绩考核要求同首次授予;若2026年度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7亿元,归属比例50%[49] - 若预留部分2026年度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 - 2027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12亿元,归属比例50%[49] 归属系数与考核系数 - 公司业绩达成率X≥100%,归属系数N为1;80%≤X<100%,N为X;X<80%,N为0[49] - 个人年度结果产出分数Y≥60,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1;Y<60,系数为0[50]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5688.95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212.45万元、2910.46万元、1169.43万元、396.61万元[61] 实施与变更终止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4]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6] - 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66]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拟变更,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6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拟终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9]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78] - 若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78]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7]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已归属的激励对象应返还既得利益[7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变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8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变更,由继承人代为持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80] - 激励对象因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80][82]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