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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艾比森艾比森(SZ:300389)2025-09-04 10:46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股权激励人员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及外籍员工[1] 股权激励数量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 股权激励有效期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2] 股权激励拟定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股权激励事项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2]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3] 对照公司选取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对照依据时,选取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25]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0]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1]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2] 实行条件 - 公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4] 财务资助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利益与法规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4]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