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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3015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星宸科技星宸科技(SZ:301536)2025-09-04 10:46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6]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了解公司及行业,熟悉法规,具备沟通等能力[7]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10]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10]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3] 沟通渠道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14]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4]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15] 特殊情形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信息发布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并审核相关信息[17] - 公司各部门需配合分析解答投资者提问并报送资料[17] - 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17] - 公司可就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17] 协助工作 - 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其负责人需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档案与投诉 -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17]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处理机制[17] 指定媒体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监会指定媒体,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7]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需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