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7] - 百分比率不低于25%的交易及不低于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审议[1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9][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9][2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9][2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工作日[26]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0]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 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1] - 关联交易涉及需特别决议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关联事项决议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有效,关联股东未回避则决议无效需重新表决[42] 董事提名与选举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3]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4]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5] 结果公布与实施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4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失效[53]
星宸科技(3015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