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301536)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关联人界定 - 公司董事等需告知关联人情况[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是关连人士[9] 关联交易范围与价格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13] -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价格[1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审议[25]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5] - 与关联人交易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审议程序要点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31]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38]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等十种关连交易可免按关连交易审议和于香港联交所披露[35][3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且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失效[40]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40][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