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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3015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星宸科技星宸科技(SZ:301536)2025-09-04 10:46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5]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了解公司及行业,有良好知识结构、沟通协调能力等[5][6][7]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8] 工作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1] 工作开展要求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12]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2]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刊载重要问题及答复[12][13] 平台行为规范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不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问题[1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不得误导投资者[15] 平台工作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各部门应配合[15] 档案与投诉处理 -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16]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6]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为A股指定披露网站[16] -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为H股指定披露网站[16] - A股信息须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H股按《香港上市规则》在相关网站刊发[18] 沟通渠道维护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保证畅通[18]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且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失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