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3015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至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股份[9]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7]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9]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交易限制期间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0] - 持股5%以上股东参照违规买卖规定执行[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13] - 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 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15] 其他 - 公司应在办理手续时申请将受限股份登记为限售股[14]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5]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且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16] - 规则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