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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60042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国药现代国药现代(SH:600420)2025-09-03 09: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15日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建陆路378号公司B1楼五楼会议室召开[8] - 截至2025年9月8日交易结束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参会[8] - 会议审议选举董事和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两项议案[10] 董事选举 - 董事会提名蔡买松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1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限制超募资金使用范围,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补流和偿债[16] - 新增募投项目延期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要求,规范现金管理,补流和现金管理用专户[16] - 新增日常募集资金置换规定,明确置换审议程序[16] - 取消监事会审议等程序,增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职责[16]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9]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6]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2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26]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27] 募投项目规定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32]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需重新论证项目[32]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项目[32] - 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3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3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3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35]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3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38] - 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等多项内容[41] -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等,应按上交所规则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2]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要进行可行性分析[42]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资金等内容[43] 资金监管 - 募集资金专户由财务部门监管,建立专门会计记录和台账[4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1次[4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45]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4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