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数据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7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3%[3][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6,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1,333,400股[4] -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3.34万股[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1,775,000股[4] - 变动前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72,015,000股,占比71.07%[19] - 变动后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20,382,450股,占比20.11%[19]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9,318,400股,占比28.93%[19] - 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0,950,950股,占比79.89%[19] 股份锁定期与减持 - 嘉兴恒茂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部分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6][7][8]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7][8][9] - 汪剑平、汪剑红担任董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总数的25%[7] - 汪剑平、汪剑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7] - 嘉兴恒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回购[8] 上市与流通日期 -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9日[3][14] 承诺与责任 - 若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等致使投资者受损,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赔偿[9]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促成公司回购全部股票[9] - 若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相关单位和人员将购回全部股票[9] - 若股份购回承诺未履行,将停止领取股东分红,股份不得转让,转让所得归公司[10] -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愿承担补偿责任[10] - 发行人及相关方未履行公开承诺,需公告情况,发行人承担责任,控股股东以分红担保[10] - 董事等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得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发行人可采取处罚措施[11] - 董事等以薪酬、津贴及分红作为公开承诺履约担保[11] - 2020年9月相关主体承诺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收益归公司[11] - 若违反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担全部责任,股份不得转让[11] 其他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6户[14] -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11日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承诺[13] - 汪剑平、汪剑红、汪骁阳每年可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总数的25%[15]
浙江恒威(301222)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