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023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5] - 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选举产生[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批准[9] 工作组织与会议 - 工作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高层管理人员组建[6] - 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1]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1] - 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1] - 安排董事和高管述职,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方式[16]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7] - 必要时邀请董事和高管列席,讨论时当事人回避[17] - 会议有书面决议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18] - 会议记录含多内容,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18]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19]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