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SH:600728)2025-09-02 10:31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规则 - 董高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上报并公告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0] - 任期届满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票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票自动解锁[15]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董高应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7] 股份计算规则 - 董高以上一自然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2] 交易限制 - 董高违规在6个月内反向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4]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高在刊发年度业绩前6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6] 交易报告与披露 - 董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9] - 董事及首席执行长买卖股票后需履行权益披露义务[19]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的董高将受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21] - 违规买卖股票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罚[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