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至少1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对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监督评估其工作[1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11][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2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意见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23] 审计相关时间 - 审计师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三十个工作日[26]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续聘需对其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评价,否定性意见则改聘[27]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