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华)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持有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1] - 持有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1]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资格[2]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资格[2]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2] - 在佳都科技连续任职不超6年[2] - 具备注会资格且财务管理岗全职工作超5年[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2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