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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02 09:4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必要时可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7] 职责与程序 - 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等[10] - 董事、高管选任有研究需求等步骤[14] 其他 - 可下设提名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高层任组长[8] - 会议表决有举手表决等方式,可通讯表决[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20] - 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