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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02 09: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 可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高层任组长[7] 职责与流程 -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提建议[9]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董事会批准[11] - 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3] - 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20] - 讨论成员议题当事人回避[18] - 遵循规定,有书面决议和记录,报董事会[18] - 委员和代表保密,资料保存十年[19][2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23]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3] - 解释权归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