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5-09-01 13: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开触发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3] 提议召开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自行召集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符合主体资格、时限、职权范围等要求[13]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召集人应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 股东会通知应披露拟讨论事项全部资料,涉及中介机构意见的,最迟应在发出通知时披露[18]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24]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会议地点及形式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并提供网络和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会[23] 授权委托书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相关信息[25] 会议主持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2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28]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除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41][30] -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数[41][30] 董事会补选 - 若董事会人数未达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公司应15日内召开董事会重新推选缺额董事[31] 决议通过要求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37]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7][39]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7][3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3][3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3][3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5] 规则权属 - 本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4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