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8315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凯华材料凯华材料(BJ:831526)2025-09-01 11:01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且确定后不变更[13]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投票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0] 累积投票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中小投资者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0]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22] 表决结果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2] 决议公告 - 及时公告决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作特别提示[23]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25]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违规处理 - 无理由不召开股东会需解释公告,受责令限期改正须彻底改正[28] 规则说明 - 公告在指定平台发布,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施行等有规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