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8315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凯华材料凯华材料(BJ:831526)2025-09-01 11:01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6] - 存在特定情形不得担任,出现细则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6][7][15] - 对董事会负责,职责有十一项[9]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 相关程序与要求 - 聘任后两个交易日发布公告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13]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3] - 通讯方式等变更及时提交变更资料[13]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除特定情形外送达生效[15] - 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 - 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报备[16] 其他规定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指定人员与北交所联系[18] - 保证任职期间参加北交所相关培训[19] - 细则含数规定、未尽事宜及冲突处理办法[18][1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起生效实施[19] - 2025年9月1日公布细则[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