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8315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属内幕信息[9]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1] - 公司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3] 股票自查 - 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期间为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其他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1]